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學分制教學管理改革,堅持以學生發展為中心,尊重學生個性發展、自主發展,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規范對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管理,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 號)和《武漢大學普通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生申請轉專業需符合《武漢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修訂)》(武大本字〔2018〕21號)、《武漢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1年修訂)》、《武漢大學普通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武大本字〔2017〕50號)及 學校其他有關轉專業的規定。
第三條 學生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考慮轉專業:
1.三年級及以上的學生;
2.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或應予退學的學生;
3.國防生、藝術類專業學生(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表演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設計學類)、強基計劃學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學生;建筑學(中外合作辦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護理學專業新生中高考成績低于同省同科類其他專業普通類計劃錄取最低分或征集志愿錄取的學生;
4.外語類保送生不得轉至非外語類專業;
5.國家或學校在招生時明確規定不可轉專業的學生;
6.其他不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
第四條 凡申請轉入我院各專業的學生,應符合如下條件:
1.熱愛擬轉入專業;
2.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
3.面試合格。
第五條 接收轉入學生人數比例為30%。
第六條 接收專業一律為社會學(知行試驗班),一年級學生直接轉入為同年級,二年級學生需下編至一年級方可接收。
第七條 轉專業時間為每學年春季學期開學第1-2周(以學校本科生院公布的時間為準)。
第八條 轉專業程序:
1.學院負責統一組織轉專業工作,公布轉專業的工作實施細則,發布轉專業工作的具體通知(含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成立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和考核小組。
2.每學年春季學期開學第1周內(以學校規定的時間期限為準)受理轉專業申請,學生本人在本科教務系統中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春季學期前2周內(以學校規定的時間期限為準),學院根據學生培養目標對要求轉入我院的學生素質進行綜合考評。
4.凡符合申請轉入條件的學生均應參加轉專業面試(包括綜合素質面試和 心理測試)。面試工作由考核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第九條 轉專業學生學費的收取按轉入專業、年級學費標準繳費。
第十條 轉入我院的學生原專業的必修課要求不低于轉入專業相同課程的,可以認定已獲得的成績和學分,否則應予以重修;原專業所修的其他課程可視具體情況記為選修課學分。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學院本科教學指導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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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4日